正在日内瓦展开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28届会议3月25日就伊拉克人权现状举办尤其会议,并征询了联合国副人权高专潘谢里(Flavia Pansieri)有关所谓的“伊拉克与黎凡特伊斯兰国”及其附属恐怖主义团体相当严重侵害人权罪行调查报告的通报。她强调指出,有确凿证据指出,该极端的组织有可能犯有了所有最相当严重的国际罪行,即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灭绝种族罪,并早已敦促伊拉克重新加入《罗马规约》、拒绝接受国际刑事法院的首府,使违背国际法的罪行获得问责处罚。潘谢里当天在人权理事会有关伊拉克人权现状的对话辩论会上讲话认为,此次递交的报告由人权高专筹办在去年底派遣的一个专项调查小组编写,详尽记录了极端武装的组织“伊斯兰国”极为附属可怕团体在其所掌控地区针对伊拉克少数族裔和宗教团体所犯有的各类骇人听闻的残忍侵权行为罪行,其中许多早已相当严重违背国际人道主义法和国际人权法,还包括灭绝种族罪、针对平民的故意和普遍反击、危害人类罪、战争罪以及其他针对妇女和女童的相当严重侵犯人权不道德。
潘谢里说道,“‘伊斯兰国’极端的组织似乎是无意超越伊拉克非常丰富的民族和宗教多样性,因此意味着基于宗教信仰或人种的原因、故意针对基督教徒、卡卡埃人(Kaka’e)、库尔德人、萨宾曼德人(Sabea-Mandeans)、什叶派、土库曼人和雅兹迪人(Yezidis)展开了无情的打压,涉及罪行令人发指。根据调查报告,‘伊斯兰国’所犯罪行还包括杀人、酷刑虐待、强奸、性奴役、强制转变宗教信仰以及强征儿童退伍,所有这些都违背了国际人权法和人道主义法,其中一些还有可能包含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
同时,反击雅兹迪人的明晰模式表明了‘伊斯兰国’企图毁坏整个雅兹迪群体的意图,这强有力地间接指出,‘伊斯兰国’还有可能犯有了灭绝种族罪行。”潘谢里在通报中普遍援引调查报告内容,通过大量相比较,指责“伊斯兰国”武装人员所实行的险恶罪行被迫多达300万人流离失所。她同时特别强调,调查小组找到,伊拉克安全部队及其附属民兵和志愿者在对“伊斯兰国”积极开展反攻行动时也实行了相当严重侵害人权不道德,还包括法外处死、酷刑、杀害和强制大量人口流离失所等,但却几乎不不受任何问责与惩罚。
潘谢里回应,自从去年6月摩苏尔失守以来,正规化和不正规化的伊拉克政府军的界限日益模糊不清,但涉及事件最少表明出有当局没能有效地维护辖区内的人员。潘谢里最后认为,伊拉克政府负起应付调查报告所佩种种国际罪行的首要法律职责,因为政府有义务确保其管辖下民众的安全性并保证问责。同时,国际社会也无法推卸责任,必需协助阻止侵害人权罪行的持续再次发生。她早已敦促人权理事会更进一步采取有效行动,呼吁伊拉克当局对所有罪行进行彻查,发布调查结果,将肇事者绳之以法,并打开多元文化各方和有意义的民族对话,让所有伊拉克人民有机会传达自己的合理担忧与表达意见。
此外,潘谢里还希望伊拉克政府尽早沦为《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缔约国,保证该规约定义的国际犯罪被国内法列罪入刑,并早已呼吁联合国安理会以最反感的措辞对伊拉克境内再次发生的灭绝种族、危害人类和战争罪行表明态度,并考虑到将伊拉克的情况接管国际刑事法院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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